公告日期:2018-03-28
证券代码:831135 证券简称:永冠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自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5号及财会[2017]30
号通知规定的准则施行日起变更。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
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新修订
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变更原因
原因为法定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需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
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
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6,782,946.28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6,782,946.2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
“其他收益”1,672,651.99元,减少“营业外收入”1,672,651.99元。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
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2016年度比较财务报
表已重新表述。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4,353,608.53元,减少“营业外收入” 3,192.23
元,减少“营业外支出”4,356,800.76元;对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
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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