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24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1141 证券简称:金铠建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股东张英昕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93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在所有质押的股份中,164,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69,5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
期限为2016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6日止。质押股份
用于为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做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质押事宜,现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补充披露如下公告:《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编号2017-006)。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告知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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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07
特此公告。
沈阳金铠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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