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维技术: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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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16: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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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24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1153 证券简称:全维技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收到日期:2020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7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全维技术”、 “公
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D 幢 8 层 B


朱建武,男,1974 年 7 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陈烁,女,1991 年 6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

翟爽,女,1982 年 10 月出生,时任财务总监。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0-037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朱建武非经营性违规占用,
累计金额 1776.68 万元;公司子公司杭州泰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创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与关联交易事项未经事前审议,涉及金额分别为 300 万元和
510.39 万元。上述事项分别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4 月 13 日和 5 月 12 日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并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 2013 年修改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按照 2013 年修改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

公告编号:2020-037

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2、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坚决避免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58 号)

杭州全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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