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1312 证券简称:赛卓药业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管理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概述
2024 年 4 月 23 日,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与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近日,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泰诺”)签订《管理服务协议》。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相对方情况
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路42 号,法定代表人为魏如胜,注册资本为 100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4MACT11M2XT。
三、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服务内容
1.负责公司内部流程优化及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
2.负责制订销售方案、销售定价及渠道拓展业务;
3.负责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4.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负责资源引进、项目开发等工作。
(2)服务期限
公告编号:2024-014
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期限为十年,分三期服务期实施,其中第一期为三年,第二期为三年,第三期为四年。
(3)服务费用及保证金
1.本合同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于当年 12 月支付给乙方。
2.为确保乙方勤勉尽责履行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如双方正常履约,甲方应在服务期届满后全额退还保证金。
(4)业绩承诺
乙方应促成甲方完成如下业绩:
1.2024 年度实现盈亏平衡;
2.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含);
3.2026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
4.2027年度-2033年度实现每年净利润同比202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0%(含)的增长。
若乙方促成公司完成业绩目标,甲方应按净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业绩奖励并支付给乙方。若乙方服务期内甲方净利润为负,乙方应按照净利润总额绝对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并现金补偿给甲方。
四、 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签订,将对公司内部管理、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实施过程中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该事项的进展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与成都市吉泰诺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
四川赛卓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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