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9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1349 证券简称:德运塑业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拓展速度、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效能,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
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对终止挂牌相关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33
2、未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对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成本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票的影响)。
三、回购有效期及申报方式与所需材料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
止挂牌后一个月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文件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异议股东向公司送达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应当包含:经异议股东签章(自然人股东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签章)的回购申请书(需包含请求回购股份的数量、取得上述股份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异议股东取得申请回购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及其他可证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成本价格的有效文件。
公告编号:2020-033
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建议采用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以签收时间为送达时间),其他送达方式均不予认可。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具体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在回购有效期内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吴丽萍
联系地址:高邮市卸甲镇八桥工业集中区
联系电话:0514-84528266
特此公告。
扬州市德运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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