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831356 证券简称:中电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电智能(福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中电智能(福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9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电智能(福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电智能(福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电智能(福建)系统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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