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联科股份资讯
2016-12-29 1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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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29

公告编号:2016-063



证券代码:831458 证券简称:联科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



承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同业竞争事项概述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实业集团”)83.33%股权,而联科实业集团持有山东联科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白炭黑”)100.00%股权,联科白炭黑持有山东联科卡尔迪克白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尔迪克”)49%的股权。



联科白炭黑生产销售白炭黑(SiO2·nH2O),与公司生产的炭黑(CmHn)相



比,两者虽然在销售客户方面约有20%的重叠,但两者在化学成分、生产原料和生产工艺、价格和用途均不同,两者具有不可替代性。出于谨慎原则,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吴晓林先生及联科实业集团于2014年11月13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在联科股份挂牌之日起两年内,将旗下白炭黑业务通过适当的方式注入到联科股份”。



二、未履行原因及承诺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16-063



联科股份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拟向联科白炭黑控股股东联科实业集团发行股份收购联科白炭黑100%股权,该议案经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在于联科白炭黑使用部分集体土地用于生产经营,部分房屋建筑物权属存在瑕疵,联科股份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股票发行的议案》,并经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承诺将延期履行。



三、解决措施



为及时履行承诺事项,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及控股股东联科实业集团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于2016年12月29日作出承诺:“承诺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旗下白炭黑业务通过适当的方式注入到联科股份。”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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