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9
证券代码:831458 证券简称:联科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吴晓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审字(2017)第14605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16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2,050,135.4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058,374.06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0,2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7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717,500.00
元人民币(含税)。股东应交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用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继续聘用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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