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1
证券代码:831504 证券简称:中晟光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董事会作出决议后2日内以公告方式 发出。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不存在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
情况。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04 中晟光电 2021 年 8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佗路 168 号 3 幢 B 区。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资本市场运作筹划需要,为了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全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关于终止挂牌有关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终止挂牌的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修改、提交、执行与终止挂牌相关的各项文件。
(3)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二) 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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