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62
证券代码:831540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9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在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公告编号:2019-062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平、徐杨、曾小青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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