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61
证券代码:831540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起始日期开始修订财务报表格式。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相应执行修订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
公告编号:2019-061
策变更》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公章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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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公章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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