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13
公告编号:2019-103
证券代码:831540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 2019 年一
季度报告以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更正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和 2019 年一季度报告以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更正是合理、必要和真实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我们予以认可。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19-103
我们认真审议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针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我们予以认可。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平、徐杨、曾小青
2019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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