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831632 证券简称:易茂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锦易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632 易茂科技 2021 年 5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天津攀高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丰和商务苑 B 座 231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六)审议《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本年度拟不进行权益分派。
(七)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180618.55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8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十)审议《监事会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十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主营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顺应经济形势发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发
展能力,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拟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战略调整;逐步放弃原有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经过前期深入市场调研、全面分析、充分论证、人员储备及系统性的整理规划。变更后的主营业务目前无须进行前置审批,新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新型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导向,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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