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股票发行认购
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7年8月11日,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盛景科技”)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盛景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一、公司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的办法及认购程序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止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8日。
(三)在册股东的认购数量
本次股票发行拟发行不超过540,000股(含),每股发行价格2.12元。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可优先认购本次定向发行的所有股份。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确定相应的可优先认购上限,并于指定日期前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
(四)在册股东认购程序
1、2017年8月30日,在册股东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2017年8月30日,在册股东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
3、2017年8月30日,公司确认股东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股东股份认购成功。
(五)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元。
认购款=2.12元/股*认购数量,汇至公司验资户,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苏州金鸡湖支行;
账号:551301040034931;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金额必须以股东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少汇资金。在汇入款项时,汇款用途应填写“投资款”。
(六)属于放弃认购的情况
对于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股东放弃认购:
1、股东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认购;
2、公司未在2017年8月30日收到股东的汇款底单,且未在2017年8月30日收到银行出具的股东汇款到帐入账单。
(七)在册股东放弃认购股份的安排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的股份,由6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认购。
根据在册股东认购结果,公司将于2017年8月30日与投资者确定最终认购 数量。
1、2017年8月31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2017年8月31日,认购人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
3、2017年8月31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本次股票发行投资者名单: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认购股票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
式
1 曾书昶 60,000 127,200 现金
2 唐宏娟 355,000 752,600 现金
3 陈建伟 35,000 74,200 现金
4 沈璐 35,000 74,200 现金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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