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6
证券代码:831648 证券简称:盛景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误导导性性陈陈述述或或者者重重大大遗遗漏漏,,并并对对其其内内容容的的真真实实性性、准、确准性确和性完和整完性整承性担承个担别个及别连及带连法带律法责律任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因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未到场股东人数较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仅为1人,虽然对议案
的审议不构成实质性障碍,但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重新履行上述会议相关的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3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雪松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均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夯实基础,公司拟进行定向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苏州盛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曾书昶、唐宏娟、陈建伟、沈璐均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如下相关事宜:
(1)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之目的,聘请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拟定、签署、批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股份认购办法及其他申报、备案材料;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就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具体事项做出决定;
(4)办理股票定向发行备案和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5)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工作;(6)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股票发行方案后正式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曾书昶、唐宏娟、陈建伟、沈璐均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原公司章程的第一章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8 万元” 、第三章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2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进行相应修改。章程修订情况最终以股票发行认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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