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2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1702 证券简称:源怡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山东源怡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566736439Q
承诺主体名称 孙兆明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对终止挂牌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回购的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2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2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2 个月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孙兆明
公告编号:2021-012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孙兆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孙兆明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对满足条件的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宁宁、张文准;
2、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 1 年内;
3、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向公司指定的联系邮箱(https://1458esb.com)发送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回购相对人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需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需加盖银行公章);
3)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回购相对人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孙兆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该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对回购相对人在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5、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股东,孙兆明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公司已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和公告征集股东联系方式等多种方式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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