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 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避免 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部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
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
工作时要注意尚未公布的信息及其他 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
密的情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将努力主
动披露其他相关重要信息。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
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
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建立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
服务理念;建立稳定和优质 的投资者基础,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
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促进 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高公司透明度,改
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
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现时的股东和潜在的股东);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基金等投资机构、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大会;
(三) 公司网站;
(四) 电话咨询;
(五) 媒体采访和报道;
(六) 邮寄资料;
(七) 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
(八) 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
(九) 走访投资者。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
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
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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