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2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1749 证券简称:大和恒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见证律师变更情况
根据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见证律师为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的周俊、王戬律师。现由于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的内部调整,见证律师由周俊、王戬律师变更为周俊、潘凤娥律师。
二、 变更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变更见证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大和恒粮油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