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8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1795 证券简称:晚安家纺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通知
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
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湖
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07),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
二、临时议案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长沙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委托代表廖丽华(截至2017年5月8日持股数量:13,500,000
股,持股比例:45%)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为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与曹泽云共同为关联方湖南省晚安家居实业有 公告编号:2017-014
限公司(以下简称“晚安家居”)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同时晚安家居、湖南省晚安红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晚安床垫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长沙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补充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补充提案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长沙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17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 公告编号:2017-014
未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提请增加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湖南省晚安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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