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2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1796 证券简称:汉镒资产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
14日因主办券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披露的《关于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风险提示公告》中涉及关于公司经营能力问题的事项,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强制暂停股票转让。2017年4月26日主办券商在股转系统披露《关于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现场检查情况。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于2017年5月2日向股转系统申请股票暂停转让。
在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就未如期披露事项已补充披露,并在此期间,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多次磋商目前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29
汉镒资产;证券代码:831796)自2017年9月13日(周三)起继续
停牌,复牌时间不晚于2017年12月12日(周二)。
本公司将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报告。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延期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申请表
汉镒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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