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1840 证券简称:东光股份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24 号二十三层 230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旭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王振江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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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已按照编制要求完成《2024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根据该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51,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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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0 股,需要纳税),每 10 股派 0.63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分派的结果,分派后公司的股份总额由51,000,000 股增加至 76,50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1,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76,5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平台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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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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