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831865 证券简称:凯瑞电气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威海凯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
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威海凯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公司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的情形。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开展采购、销售等经营性
关联交易事项时,应签订有真实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合同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的情形。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根据相关
规定,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十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
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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