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由于工作疏忽,前述公告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公告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相关内容:
(六)出席对象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赵华兴,李君律师
现更正为:
(六)出席对象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赵华兴,侯为满律师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披露《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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