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1974 证券简称:维森信息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04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974 维森信息 2023 年 1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 1-15 号、1-16 号、1-17 号宇洋大厦
14 层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赵磊波为公司新任董事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周旭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名赵磊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4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有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3 日 8:3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 1-15 号、1- 16 号、1-17
号 宇洋大厦 14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 1-15 号、
1-16 号、1-17 号 宇洋大厦 14 层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16-4120001-8027 传真:0416-4120001-8 邮编:121001 联系人:孔维双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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