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5
证券代码:832005 证券简称:永盛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08日以电话通知。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每股3.75元的价格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含)3,468,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3,005,000元。为此,特制定《股票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潘勇、李群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拟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专项账户。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确保本次公司股票发行的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股转提交本次发行的备案材料、董事会因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或者删除特殊投资条款等。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落实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勇拟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
相关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
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不存在其所指明的限制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潘勇、李群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加强对筹资行为的内部控制,防范筹资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永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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