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7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2009 证券简称:普瑞奇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第二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
利: 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新 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增资本时,同等条件下,原股东无优先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认购权;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议或者质询;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议或者质询; 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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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份;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告;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告;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配;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配;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其股份;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由 8 名董事
组成,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组成,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本次《公司章程》的变更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 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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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和记录人员签字确认的《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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