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4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做市股票普瑞奇转售约定的公告
做市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做市股票:普瑞奇,证券代码:832009
涉及情形:转售约定
一、 股票认购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处认购股票普瑞奇(证券代码:832009)1,000,000 股。
二、 转售约定情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与张叔威对股票转售作如下约定:
1、触发条件
自交割日后至合格上市前,如果发生下述情形,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有权根据约定的回购金额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张叔威(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出售投资方届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公司”)股份:
(1)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在投资方及/或投资方聘请的专业顾问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的尽职调查中,向投资方及/或投资方聘请的专业顾问提供的信息存在重大错误、虚假陈述或隐瞒;
(2)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严重违反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协议约定或目标公司及/或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协议项下的承诺、陈述及/或保证;
(3)目标公司未能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合格上市,但因投资方(包括其提名
的公司董事)的原因,公司未能如期合格上市的情形除外;
(4)公司发生严重违反知识产权、不竞争、保密、商业信誉条款的重大不利事项,对目标公司的合法存续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导致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营
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下降超过百分之三十(30%)。
2、转售金额
双方一致确认,回购金额=投资金额*(1+*)-投资方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已经获得的现金红利(为回购利率,即 8%的年单利; 是一个分数,其分子为投资方支付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价款之日至回购义务人向投资方足额支付全部投资方回购价款之日之间所经过的天数;分母为 365)
3、转售流程
实际控制人应在投资方发出赎回通知之日起 30 天内,按赎回通知要求与投资方签署回购协议或按第 2 条约定金额履行回购义务。
做市商单次约定的转售数量不超过本次认购的股份数量。做市商不存在对做市申报或成交价格、数量、金额进行承诺等可能影响做市报价的情形。做市商与挂牌公司股东作出转售的约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 备查文件
《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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