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瑞奇”)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意见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11 日,普瑞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1 月 11 日,普瑞奇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公示期间,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2 年 12 月 13 日,普瑞奇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2 年 12 月 13 日,普瑞奇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和《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的议案。
2022 年 12 月 22 日,普瑞奇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期权简称及代码
期权简称:普瑞 JLC1,代码:850054。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监管指引第 6 号》和《关于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拟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 “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目标值
Am:2023 年净利润 Am 不低于 2,800 万元;触发值 An:2023 年净利润 An 不低
于 2,400 万元。”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
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离职”之“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无过错行为而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行权的股票不做处理。”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普瑞奇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4304 号《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42,052,626.73 元,较 2022 年度同比增长 33.08%,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7,793,275.50 元,较 2022 年度同比增长 5.12%。虽然公司业绩增长,但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行权条件。同时,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柴宇东因个人原因离职。前述所涉及人员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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