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7
公告编号:2016-027
证券代码:832016 证券简称:奥伦德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京基科技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质朴先生以自有房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告编号:2016-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认定钟江、王雷、危功辉及陈强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技术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由董事会提名钟江、王雷、危功辉及陈强共4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员工均在公司关键核心岗位上任职,为公司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提名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22日向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和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公司无员工对提名上述员工为核心员工的议案提出异议,同时公司征得提名员工本人同意,认定以上提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情况: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公告编号:2016-027
回避表决情况:钟江先生、危功辉先生回避表决。
由于表决票数不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奥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9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