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10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 :832052 证券简称 :紫罗兰 主办券商 :湘财证券
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因不能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之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
次,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由于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15 日前向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相关资料,公司需要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但因公司未聘请审计机构,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之前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亦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停牌日期
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4 月 6 日起停牌至今。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分别披露《股票停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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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告编号:2021-007)及《股票新增强制停牌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三、最新进展及应对措施
公司业务受疫情影响,店面严重受挫,部分业务已陆续剥离。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聘请审计机构,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包含 2021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之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 年 7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纪律
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1]38 号),拟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情形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等处罚。
2021 年 8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关于对新疆
紫罗兰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2021]23 号),针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形未及时披露、未按规定于 2021 年 4 月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等情形,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2021 年 8 月 2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
给予新疆紫罗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24 号),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情形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亦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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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五、咨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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