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7
证券代码:832170 证券简称:德毅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治国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3日发出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满足召开股东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5,9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4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杨治国关于<投资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协议>、<投资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已决定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中的250万股,认购金额5000万元。根据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杨治国先生的磋商,杨治国先生自愿与其订立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的特殊条款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813,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关联股东杨治国为题述协议的当事人,股东林雄辉作为杨治国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杨治国之间关于<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决定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中的100万股,认购金额2000万元。根据深圳朴素至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杨治国先生的磋商,杨治国先生自愿与其订立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的特殊条款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813,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关联股东杨治国为题述协议的当事人,股东林雄辉作为杨治国的一致行动人,两人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杨治国之间关于<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决定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中的79万股,认购金额1580万元。根据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杨治国先生的磋商,杨治国先生自愿与其订立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等事项的特殊条款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13,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楚商先锋(武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联股东杨治国为题述协议的当事人,股东林雄辉作为杨治国的一致行动人,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上海天适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杨治国之间基于<武汉珞珈德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的对赌协议>的议案》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