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亦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397,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4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员。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序号 关联交易方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交易金额(元)
东莞市霹需马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
1 350,000
公司 采购产品
东莞市烨龙五金机械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
2 10,000
司 采购产品
东莞市霹需马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
3 300,000
公司 出售产品
东莞市烨龙五金机械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方
4 30,000
司 出售产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8,397,1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出席会议股东均为关联股东,因此由出席会议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还应提交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事项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和资源为公司经营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为关联交易受到影响,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均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追认公司与东莞市庆鹏实业有限公司解除<厂房租赁
合同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东莞市庆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鹏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公司将位于京山工业园(工
业用地)地块(编号为 DN-10,DN-12)出租给庆鹏公司使用,该地块为东莞市茶山镇京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上述签订租赁合同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六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