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曾亦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董事曾令达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陈映梅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叶泳轩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2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原董事曾令达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根据《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叶泳轩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叶泳轩先生的简历如下:叶泳轩,男,200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莞市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职业经历:202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出纳员;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职工代表
监事职务。
叶泳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何耀基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原董事陈映梅女士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根据《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拟提名何耀基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耀基先生的简历如下:何耀基,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连平县大湖中学,初中学历。职业经历:2002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
何耀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曾令达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曾亦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请叶泳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叶泳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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