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1
公告编号:2017-067
证券代码:832210 证券简称:科诺铝业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案件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有关本案受理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原告惠州市若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受理情况及诉讼事项的情况,本公司已经披露,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8月9日披露的《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1日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事裁定书》(2017浙0205民初2644号),裁定如下:准许原
告惠州市若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结案后,本次诉讼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五、备查文件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0205民初2644
公告编号:2017-067
号)
特此公告。
宁波科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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