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3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2330 证券简称:中天管桩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定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股东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00%的股份)
于2017年5月1日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交了《关
于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的提议函》,因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拟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江苏扬泰中天管桩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7,600万元,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扬泰中天管桩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为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7-017
份15,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0%,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00%。公司将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提案人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
变。
四、备查文件
《关于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提议函》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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