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管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公告
中天管桩资讯
2017-08-28 16:38:0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2330 证券简称:中天管桩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定于2017年9月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31日。



二、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股东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8.20%的股份)



于2017年8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交了《关



于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 公告编号:2017-044



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修改为: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公司在册股东可以参加对新增股份的认购,但不享有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建华建材(江苏)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9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0%。公司将于2017年9月5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提案人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告编号:2017-044



1、《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上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预计 2017 年下半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关于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芜湖市中天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