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业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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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19: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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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2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2448 证券简称:佳业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6年5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在“应交税费”项目下。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年 5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2016年 5 公告编号:2017-013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将“应交税



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变更原因



财政部制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 4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公司2016 年度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



额 2,050,047.22元,调减“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2,050,047.22



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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