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3
公告编号:2018-044
证券代码:832452 证券简称:兴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44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浙江清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由于公司战略规划调整,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管理运作效率,公司拟同浙江清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注销浙江清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披露的:《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
公告编号:2018-044
书、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00-11:00
(三) 登记地点: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艳芳联系电话:0572-5508598(二)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