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证券代码:832452 证券简称:兴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浙江泽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泽安”)100%分别转让给自然人陶楚越、徐姣,转让价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901.296251 万元,其中:陶楚越受让公司 50.01%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951.038255 万元;徐姣受让公司 49.99%的股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950.257996 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所持浙江泽安股权比例由 100%变为 0%。交易方式为货币。交易完成后,浙江泽安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股权,同时公司丧失了对浙江泽安的控股权,所以计算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浙江泽安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浙江泽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4,021,700.48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6.76%;净资产为 38,909,823.63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30.20%。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 1 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低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高于 20%的部分,由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还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内容以实际核准为准。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陶楚越
住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拔山村荒地上 30 号
(二) 自然人
姓名:徐姣
住所:徐姣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泽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500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523MA2B61C53C,法定代表人为何明君,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 1、2、3 幢,经营范围为电力电缆保护管、通信电缆保护管、电力铁附件、环网柜、开关柜、隔离开关、柱上开关、JP 柜、电缆分支箱、电能计量箱、电缆附件、电力金具、避雷针、验电器、熔断器、电缆井盖板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前,投资人的出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如下:
安吉兴华电力管道股份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