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832453 证券简称:恒福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吸纳优秀人员为公司股东,为提升当地主 要负责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负责人的主人翁精神,更加积极有效的拓展厦门 市场,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
本公司与长沙溪云茶业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丹霞共同出资设 立控股子公司厦门鸿福堂茶文化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3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长沙
溪云茶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黄丹霞出资人民币 1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的标准为: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2、购买、出售 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 产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00%以上。
依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审字
[2019]G1900058001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
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118,233,613.30 元,净资产合计为 99,145,092.05 元,公司本
次对外投资的金额为 33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 1 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28%,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33%,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沙溪云茶业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茶叶食品城 4 栋 8 号门面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大市场茶叶食品城 4 栋 8 号门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安邦
实际控制人: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销售茶具、茶叶
注册资本:169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自然人
姓名:黄丹霞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 427 号 601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鸿福堂茶文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 21-109 号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活动策划;其他未列明文化艺术业;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散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预包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未列明散装食品零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家具零售;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互联网销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日用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包装服务;市场管理;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投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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