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2453 证券简称:恒福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76 号盈隆广场 23 楼)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26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结根
6.会议列席人员:刘云生、徐结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董事路通因工作时间冲突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廖磊因工作时间冲突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0-02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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