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832453 证券简称:恒福股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76 号盈隆广场 23 楼)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8 月 23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徐结根
6. 会议列席人员:刘云生、徐结春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2016 年 4 月 1 日,恒福股份召开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向王润良等 16 名投资者共计发行股票 2,223,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47,400 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市场开拓。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使用 2,958,252.76 元,其中产品研发投入 1,087,838.29 元,市场开拓投入 1,870,414.47 元。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三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使用 4,781,747.24 元,其中产品研发投入 3,142,776.62 元,市场开拓投入 1,638,970.62 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第三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本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6,453.81 元,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7,74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
853,853.81 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全部用于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市场开拓。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注销恒福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账户》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要求,公司原增资验资账户已不再使用,公司拟注销公司原增资验资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市恒福茶业有限公司
账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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