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证券代码:832504 证券简称:科威股份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深圳市科威特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深圳市科威泰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出售给深圳市科威泰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为5,923,590.53元,是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总额为5,923,590.53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期末资产总额为 29,103,967.21元,期末净资产金额为
19,651,505.58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中第三十五条其中的第二条: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本次出售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故为非股权资产,所以适用第一条,根据(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计算所得,出售的资产总额9,512,628.70元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29,103,967.21元比例为:32.68%.未达到50%以上,公司未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资产,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本次董事会决议不存在需回避表决情况。本
次议案需经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科威泰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坑社区甘李科技园甘李6路7号吓围工业区4号厂房401C,主要办公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坑社区甘李科技园甘李6路7号吓围工业区4号厂房401C,法定代表人为孙洁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36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440300MA5DBKJK70,主营业务为电子设备、防雷模块设备、环境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以及相关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专利、软件
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存货及无形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中国广东省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经与交易对手方充分沟通,决定将公司持有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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