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10
公告编号:2016-074
证券代码:832514 证券简称:华旺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湘玲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杭州华旺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杭州华旺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杭州华旺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杭州华旺股份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二)《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