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3
公告编号:2016-089
证券代码:832514 证券简称:华旺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湘玲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截至2016
公告编号:2016-089
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申请信用额度授信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8000万元为贸易融资额度,7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且不超过授信金额,贷款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相关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申请信用额度授信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8000万元为贸易融资额度,7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旺集团”)、及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特种纸”)、自然人钭正良、钭江浩为此次授信业务提供以下担保:
80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由华旺集团提供保证担保,7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由华锦特种纸提供抵质押担保,自然人钭正良、钭江
公告编号:2016-089
浩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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