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旺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挂牌转让。华旺股份自挂牌以来至《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三)》”)公告日(2016年8月8日)已完成两次股份定向增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两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根据《问题解答(三)》的相关要求,主办券商对该两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该两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验资报告、公司制度等相关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5年7月5日,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发行股票95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元,募集资金总额66,500,000.00元。公司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7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66,5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账号为366258347736,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15】第240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5】5029号《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66258347736账户为公司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账户自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8月7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66,500,000.00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
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二)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2016年1月15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发行股票1,5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50元,募集资金总额127,500,000.00元。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1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27,5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账号为36625834773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账号为95080155300001015。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16】第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2月17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6】1273号《关于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66258347736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95080155300001015账户为公司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66258347736账户自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17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60,350,0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95080155300001015自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2月17日日存款余额均不低于67,150,000.00元,公司在此期间未使用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综上所述,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公司上述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均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两次募集资金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一次募集资金66,500,000.00元,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66258347736账户;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127,500,000.00元,其中存放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366258347736账户60,350,0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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