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公告编号:2016-107
证券代码:832514 证券简称:华旺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贷款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关联方杭州华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进出口”)拟为公司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2,500万元。
上述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华锦进出口与华旺股份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
公告编号:2016-107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钭正良、钭江浩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还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杭州华锦进出口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 有限责任公司 钭江浩
有限责任公司 111号锦江大厦2201室 (法人独资)
(二)关联关系
华锦进出口与华旺股份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申请贷款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公司关联方杭州华锦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2,500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担保由关联方无偿提供,不存在定价要求。
公告编号:2016-107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此次关联交易的真实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贷款需求和银行授信要求,无偿为公司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为提高经营效益、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锦进出口经营稳健、资产优良,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为提高经营效益、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改善,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