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30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楼)
二零一六年九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交易概述......6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6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6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及锁定期安排......6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7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7
六、本次交易是否涉及核准或备案程序......8
七、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8
八、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8
九、本次交易的特别风险提示......8
第二节本次交易实施情况......10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10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1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2
四、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2
五、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说明......13
六、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治理情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及公司业务等的变动情况...................................................................................................................13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15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15
二、律师的意见......15
释义
一般释义
挂牌公司、本公司、公
司、华旺股份、股份公指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交易对方、汇科投资 指 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
华锦特种纸、标的公司指 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
华旺集团 指 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恒瑞投资 指 杭州恒瑞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
杭州华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
华旺纸业 指身
杭州华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前
华凯纸业 指身
杭州华旺特种纸有限公司,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华旺特种纸 指 司前身
恒锦投资 指 杭州恒锦投资有限公司
华锦进出口 指 杭州华锦进出口有限公司
华天纸业 指 杭州华天纸业有限公司
锦江纸业 指 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华旺汇科投资有限公司前身
华旺热能 指 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
华祺发展 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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