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3
公告编号:2016-120
证券代码:832514 证券简称:华旺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概述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及获得更好的发展,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特种纸”)。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为存续方,华锦特种纸予以注销。
二、吸收合并双方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新型材料,装饰纸。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新型材料、装饰纸的技术研发;批发、零售:新型材料,装饰纸;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告编号:2016-120
(二)被吸收合并方: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2幢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283.1878万元
法定代表人:钭江浩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高档特种纸,销售本公司的产品;货物进出口。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华旺股份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华锦特种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华锦特种纸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由华旺股份享有或承担。本次吸收合并后华旺股份继续存续经营,华锦特种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6年11月30日。
(三)本次合并完成后,华锦特种纸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华旺股份享有或承担。华锦特种纸的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华旺股份承接或吸收。
(四)合并双方编织合并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五)双方共同完成将华锦特种纸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六)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具体实施吸收合并程序。
公告编号: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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