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2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2514 证券简称:华旺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法定人数,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17-006
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承诺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的最低价格按照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和公司上一次定向发行股票的价格(分红除权除息后)孰低的原则进行确定,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异议股东未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与公司联系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全权办理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关手续。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公告编号:2017-00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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